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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臺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 電子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網合肥1月11日電 近日,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布會,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徐發成從《辦法》出臺的背景、主要內容等方面,做了詳盡的解答。
《辦法》將于2月1日正式施行,基于讓群眾少跑腿的理念,從互聯網政務服務管理體制、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電子材料的法律效力、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安全保障職責等方面對互聯網政務服務做出了規范,用立法的形式保障群眾辦事的高效便捷。
近年來,安徽著力打造“四最”(全國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營商環境。安徽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徐發成介紹,《辦法》將以立法保障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再造政務服務,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實現市場主體“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跑”。
圍繞互聯網政務服務便利化,針對辦事過程中“證明多、證明難”的突出問題,《辦法》規定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應當先行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檢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證明材料;對能夠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提取、核驗、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確需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可以使用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同時規定行政機關應當通過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管理系統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放電子證照,細致具體地確定了電子材料的法律效應。
為保障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安全,《辦法》明確了行政機關的安全管理職責,要求建立安全保密審查和日常監控管理、信息資源分級管理、應急管理等與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相關的管理制度,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放心地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申辦政務服務事項。